45。7米,预计投资2-3亿元,3年建成。
这样既可以解决开发三角洲用水问题,又可以将防洪标准由20年提高到50年一遇,还可以解决锦州、阜新城市部分用水问题,保护欢喜岭南八千油田……这份建议实际上成为后来省政府正式行文的《关于辽河三角洲农业资源综合开发第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蓝本。
1988年3月,辽宁省计划经济委员会向国家计委报送《关于辽河三角洲农业资源综合开发第二期工程项目建议》(辽计经发〔1988〕194号)。
1988年4月,辽宁省计划经济委员会向国家计委报送的《关于辽河三角洲农业资源综合开发第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补充报告》(辽计经发〔1988〕253号)提出:政府决定开发建设辽河三角洲,项目总投资16。5亿元。
其中新开水田,包括白石水库和灌区配套需投资9。47亿元;水产养殖6。04亿元;芦苇工程8600万元。
省政府领导,省计委和省水利厅有关负责人多次进京汇报和说明情况,争取早日立项。
1988年8月,国家计委以419号文给予批复。
1988年5月,辽宁省开始进行白石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地质勘察工作。
通过对1958-1961年的地质资料的分析认为,老坝线(指1960年老坝轴线Ⅲ)附近地段断层交汇带较多,故将老坝线右岸下移80米,左岸下移105米作为新坝线。
在新坝线上布打了5个机钻孔,在下游冲刷坑(距新坝线120米)布打了4个机钻孔,总进尺522米。
1989年5月,白石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对3条坝线进行对比,即新坝线、老坝线、老坝线下移30米线。
经对比分析认为,3条坝线从地形地貌、地层岩性、水文地质条件和岩体风化程度方面来看无明显差异;从地质构造角度来看,新坝线断层交汇带较少,地基处